资源回收再利用(或循环再造)是指收集本来要废弃的材料,分解再制成新产品,或者是收集用过的产品,清洁、处理之后再出售。回收再利用的支持者认为这么作可以减少垃圾的制造以及原料的消耗。一般回收的材料包括玻璃,纸,铝,柏油,钢铁、打印机碳粉匣、墨盒。这些材料的来源可以分为事业废弃物与一般废弃物。
台湾[ | ]
法令[ | ]
2001年,废弃物清理法进行第七次大幅修法,废弃物由本来的清除、清理开始转向考虑再生再利用等“资源化管理”,并且增加了中央主管机关的权责。2002年,则公布了资源回收再利用法,规定中央主管机关为环保署与各级地方政府,以及“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为经济部,而此二机关要负责制定施行减少废弃物与促进资源回收再利用的法令。
民间发展[ | ]
请参考:
- 资源化产业
- 废五金
- 下脚
- 佳龙科技工程公司
- 绿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绿色奇迹